第四十七章 地藏(2/2)
地藏笑,秦无衣也跟着笑,乞丐却在向后退,上一次见到地藏笑的时候,瑞西堡的堡主还是屠夫,地藏也是在这里,一边用开山斧砍像宰杀牲口般将屠夫砍的四分五裂,一边发出令人毛骨悚然的大笑。
地藏的笑声戛然而止,身子微微前倾:“如来法相万千,不如取下面罩,让我也见识见识我佛真容。”
秦无衣拉下面罩,地藏的身子像是凝固住,久久一动不动,视线又瞟向那只还在天空中盘旋的鹘鹰,等目光再移到秦无衣身上时,之前脸上的戾气变成奇怪的颓然,身子又缓缓靠回到椅背,整个人刚好缩在阳光照射不到的地方。
“既然是冠将军引荐的人,我怎么也得给他一个面子,不过此事关系体大,得容我再想想,两位先歇息一晚,明早我在回复你们。”
乞丐眉头微微一皱,习惯了在刀口舔血的地藏几时把冠天都放在眼里,若是以往,面前这两人根本下不了这座高楼,不知道为什么,地藏今日反应与平时截然不同。
乞丐将秦无衣和顾洛雪送下楼后,连忙快步折回去,在楼上没见到地藏,通往里屋的门开着,但乞丐不敢进去,那房间是整个瑞西堡的禁地,除了地藏之外没人敢踏入半步,就连乞丐也不行。
乞丐一直很好奇,那间房里到底有什么,在瑞西堡这么多年,他见过地藏欺行霸市、包娼庇赌、鱼肉乡里,可以说是无恶不作,但从不见地藏敛财,所以乞丐很肯定房里不会是金银财宝。
而且那间房子里仿佛有某种魔力,地藏每次进去都会独自停留很长时间,等再出来时,地藏身上会多几分无畏和戾气。
乞丐一直等到黄昏,才看见地藏从屋里出来,乞丐有些诧异,他在地藏的神色中见到一种混沌的茫然,乞丐的目光落在地藏手里的开山斧,他已经很久没见到这两把斧头,在瑞西堡,地藏已经很多年不需要靠这两把斧头才让其他人畏惧。
地藏在磨斧头,刺耳的声音撞击在乞丐的耳膜上,头也没抬问道:“钱真有那么好?你一见到眼睛都直了,你鬼心思多,是不是已有什么打算?”
乞丐见到地藏的开山斧,像是吃了定心丸,他见识过这两把斧头的威力,所以才敢在瑞西堡肆无忌惮,走到地藏身边埋头说道:“咱们与冠天都向来井水不犯河水,您和他虽说有些交集,但这个忙恐怕不好帮啊。”
“怎么个不好法?”
“吐蕃守将阔竭勒与您也有交往,他统御吐蕃边军与唐廷僵持已有数年,祁连山的望天涯也在他统辖范围之内,此人一直欲要东进攻伐大唐,只是师出无名才按兵不动,倘若万一那两人真拿到了天尘花,吐蕃神花被窃可是最重,阔竭勒肯定会引兵追击,这岂不刚好给了他出兵的理由,到那时,吐蕃大兵压境,冠天都也不会坐视不理,两军一旦交战,瑞西堡夹在中间两边受敌,咱们会有灭顶之灾,总不能因为两个嫌命长的人,把瑞西堡也搭进去吧。”
地藏抬头瞟了他一眼:“你怕死?”
“谁不怕死……”说到一半,乞丐硬生生停住,叹息一声,“不是谁都像您不惜命,再说堡里还有几千口子人,都仰仗着您才有栖身之所,为两个来历不明的人搭上瑞西堡不值得。”
“你的意思是不帮这个忙,明早把他们打发走?”
乞丐笑意狡黠:“肉都送到嘴边了,怎么能打发走呢?”
地藏继续磨手里的斧头,漫不经心问:“你打算怎么做?”
“他们跟自己的命过不去,咱可不能跟钱过不去啊,您虽然不贪财,但瑞西堡这么大的地方,粮草马匹也不是白送的,什么地方都得花钱,那两袋金叶可够咱们好几年开销。”
“别拐弯抹角,有屁就放。”
“他们去望天涯九死一生,我寻摸着十有八九是没命回来的,与其让他们被阔竭勒抓住留下出兵的理由,还不如我们先动手……”乞丐伸掌,做了一个杀人的手势,“埋在城外黄土里,神不知鬼不晓,冠天都追问起来,就说去了望天涯,人没回来也是咎由自取,这人情也做了,钱咱也得了,而且唐蕃两边都没有得罪,一举两得的好事干嘛不做。”
地藏意味深长回了一句:“人为财死鸟为食亡,何况有些钱财不是你想拿就能拿的到的,指不定会把自个命搭进去。”
“两个不知天高地厚的雏有什么好担心的,只要您点头,我安排两人今晚就把男的给做了,至于那个女的……”乞丐摸摸下巴,露出一脸淫笑,“瞧模样长的不错,留下服侍您,等您玩够了再丢到窑子里去。”
地藏再抬头时,目光里多了一分阴冷,乞丐连忙收起脸上笑意,心里埋怨自己太得意忘形,居然忘了地藏除了不敛财,也不贪恋女色,他虽恶贯满盈,但却和堡中其他恶人截然不同,地藏有自己的底线,不欺凌妇孺便是其中之一,藏污纳垢的瑞西堡就是在地藏制定的法则下得以有了秩序。
地藏嘴里说出两个字:“十个。”
“啊?”乞丐不明其意。
“在堡里寻十个身手了得的亡命之徒,必须是没有妻儿的。”地藏加重语气强调,然后指着乞丐舍不得放下的钱袋,“将里面的金叶分给这些人,今晚动手,带那个男人的头来见我。”
乞丐见地藏点头,兴高采烈问:“那个女的怎么办?”
“放她走。”
乞丐眉头紧皱:“她拿着冠天都的玉佩,想必两人交情不浅,万一放虎归山,冠天都追责下来怎么办?”
“冠天都又不是不知道瑞西堡是什么地方,财不露白,她一个外人,身上揣着两袋金叶在这里招摇,被人劫财害命也怪不了我头上,再说她既然和冠天都有交情,我总得给他留点情面。”
“您说的也是,我现在就安排人去办事。”
“回来。”地藏又埋头磨开天斧,声音很轻但却掷地有声,“钱财不是什么好东西,这世道能保住一条命比什么都重要,今晚的事你别去。”
乞丐悻悻点头,心有不甘看着手里沉甸甸一袋金叶,即便再不情愿也不敢违抗地藏的话。
乞丐下了楼,地藏还在专心致志磨斧头,荒废了太多年,斧刃都变的钝厚,磨去面上那层锈渍露出里面夺人心魄的寒光,倒映出地藏那张心事重重的脸,和手中的开天斧一样沉重和迟钝。
一声清脆的鹰鸣将地藏从沉思中唤醒。
抬头便看见停在高楼屋檐上的那只鹘鹰,和先去那个叫如来的男人一样,鹘鹰敏锐的眼睛正目不转睛盯着自己,金色的羽翼在落日的余辉中透着令人肃穆的色彩,在地藏的脸上蒙上一层无以复加的凝重。
走到窗边,鹘鹰距地藏近在咫尺,只要地藏伸手便能触摸到,鹘鹰没有闪躲,地藏也没有驱赶,一人一鹰的眼里似乎都没有畏惧,矗立在高楼上又仿佛是习以为常的默契,视线不约而同鸟瞰着被灯火点缀的边城。
地藏凶悍的神情渐渐变的有些惆怅,记得刚来时,这里还是一座充斥着杀戮与死亡的荒芜废墟,是他带来了秩序和规矩,渐渐来瑞西堡的人越来越多,无论是躲避仇家还是逃避官府,似乎所有人都有潜移默化的共识,入城那刻起便和前尘往事一笔勾销,和这戈壁的黄沙一起伴着这座荒城了此残生。
或许是天下唯一的容身之地,即便是十恶不赦之人来了这里也知道收敛和隐忍,坚守着属于他们的桃花源,就这样,时间长了,虽以恶名满天下的瑞西堡反倒成为最平和的地方。
平和到会让人遗忘掉过去,就像如今的地藏,已经很久没再拿起过那两把曾经沾满血腥的开天斧,或许是无拘无束的日子太过安逸,地藏甚至都快忘掉自己的名字。
直到这只停在身旁的鹘鹰,那敏锐的鹰眸仿佛撕裂了这片祥和,在提醒地藏想起来这里的初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