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十四章 那啥很疼(1/2)
第二天去上课的时候,庄艺欣很委屈的问李成昨晚怎么了,李成说心情不好,敷衍了过去。
之后的几天,庄艺欣都变的小心翼翼,问问题的时候,都会先看看李成的脸色,一旦李成的脸色阴晴不定,她都会选择放弃继续问问题,等老师来巡视的时候,去问老师。
大嫂比李功小四岁,现在她还在读高一,刚好是李成的学妹。
她在高一a5班,李成之前没见过她,是因为她的教室在老教学楼那边,李成住在外面,让两人相遇的概率又降低了许多。
李成是几天后,找了好久,才找到她的,找到她时,她正在教室里看书,与闹哄哄的其他人,形成了鲜明对比。
或许是感觉到了李成的目光,她看向了窗外的李成。
两人四目相对,李成对她笑了笑,她呆了呆,脸红的低下头。
整容不是简单的事,不谈术后的康复,县里也没有做那些手术的条件。
就算不去棒子国做,从棒子国请人过来,也要在大城市里,才有做手术的条件。
没个十天半个月,根本就不行。
哪怕嫂子被他忽悠同意去做手术,她家里也不好交代,最好的选择,是在暑假的时候,去做这个手术。
那个时候,更容易找到理由。
上课期间,突然跑到大城市去,怎么想怎么不靠谱。
于是,想了好几天的李成,终于决定暂时把给嫂子整容的事放下,而是考虑怎么跟嫂子接触。
之后的几天,他都化身为猥琐男,中午、傍晚,都跑到老教学楼那边,等着她出来,然后偷偷跟在她身后。
为此,他放弃了中午的午休、傍晚洗澡,午饭和晚饭,都跟着在学校的食堂解决。
食堂的饭卡,只有住校生才有,他不得不找了个理由,跟着其他同学蹭饭。
到了周末,又把那些蹭过饭的同学纠集起来,请他们吃了顿大餐。
他也摸索清楚了赖艳桥的生活规律。
上课是不用说,课间她比较喜欢看小说,她看书的速度不是很快,所以,四五天,才会去校门口租书那里换书。
到了周末,有时候会跟着同伴去逛街,确实是跟,因为她基本上只是跟着,只有当同伴叫她试试衣服之类的,才会凑上去。
更多的,是宅在寝室,看小说。
探查清楚后李成决定行动。
来到好久没去的书店,李成装模作样的找着书,不时看向门口,等着她来。
这个书店,李成只去过一次,因为店里的书,要么残缺,要么脏兮兮的,要么褶皱的厉害,反正他不差钱,于是每次没书看的时候,他都会让李生去帮自己买一批书回来,然后淘宝,看有没有感兴趣的。
要不是四层有三间房,估计他住的地方会被书塞满。
这个中午,李成蹲了好久,都没等到她,于是到了傍晚,他换了方式,不再等了,而是从放学开始,一直跟着她。
结果,连着两天,都没等到她进书店。
没道理啊,平常这个时候,她都看完书了,应该会去还书了啊?
到了周末,李成以为她总算会去换书了,结果她回了宿舍一趟,出来时推着自行车。
李成愣愣的跟着她出了校门,却见她骑着自行车走了。
李成才想起,她家离县里并不远,骑车大概要一个半小时左右,所以平常周末,她才会在学校过。
李成去过她家,是送她和小侄子回去看外婆。
那次李功和她闹矛盾,李功打游戏不搭理她,于是她就找李成把他们送过去。
毕竟星期五下课后,已经是五点半了,回去天已经完全黑了,如果没必要,她应该不会回去。
这次之所以回去,应该是——没生活费了!
想明白了李成,十分无语,白忙活了这么多天,居然是这个原因。
心情郁闷的李成,也不去找b7班的人玩了,而是叫上赵宇,又给苏文苏强打了个电话,去ktv。
苏文和苏强,是第一次跟李成一起玩,所以刚开始还缩手缩脚,面对衣着暴露的陪酒女,整的跟一个柳下惠似的。
后来见李成肆无忌惮,他们才放开了手脚。
虽然星期天,赖艳桥应该回来了,李成却没再去蹲点,因为他不知道,她什么时候到,要是她早上到了,然后就换了书,自己不是要在那白等一天。
终于,在星期五的下午,李成见她拿着小说,往校门口走去,她应该是要去换书了。
李成深吸口气,快走几步,她前脚进了店,李成后脚也跟着进去。
装模作样找了一番,见她还在找书,李成凑过去。
“你也喜欢看书啊,要不要我给你推荐一本?”
身边有人突然说话,吓了她一跳,见是李成,她愣了一下,觉得眼熟,想了想低声叫道“是你?”
李成愣住了,她认识自己。
“你……认识我?”
她低声嗯了一声“那个时候,你在教室外面往里看,我……见过你。”
那个时候,好像是二十多天前吧,没想到她还记得。
李成笑了笑“认识一下,我叫李成,也喜欢看小说。”
她抿了一下嘴唇,李成知道,这是她在笑“我叫赖艳桥,也喜欢看小说。”
“没找到好看的书吧,我给你推荐一个,不是我跟你吹,我看过的小说,没有一千本,也有八百,我住的地方,书都堆了一屋。”
通常来说,一般说什么“不是我跟你吹”,接下来的话,就是吹牛了,但是李成却没吹牛,他确实看了有那么多书。
因为他看书很快,也有很多时间去看书。
“这本小四的书,挺不错的,你可以看看。”
赖艳桥接过李成递过来的《幻城》,看了看作者,好奇道“这不是郭敬民的书吗?你怎么说小四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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