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4章 十五年前的真相(下)(1/2)
黑夜寂静。
水长乐的视线穿过气派恢弘的教学楼, 落在校园最远处,只露出小半个檐角的西翼楼。
年久失修的百年老楼,像个卑微等待的女人。世间白驹过隙, 沧海桑田, 她依旧在等待, 或许在等待归来的游子,或许在等待被掩盖的真相。
现场唯一在状况外的吕叔看着拥住水长乐的明叔, 满脸懵:“这……这什么情况啊?不是请笔仙吗?怎么又爸爸了?”
没有人回答他。
芒安石静静地站在一旁观望。
潘琼则从口袋里掏出香烟点上,呼出几个烟圈后, 方感觉紧绷感消退些许。
演戏实在太累了!
还是这么戏剧性的缺德戏码!
原来从一开始,一切都只是一场局。
什么笔仙, 什么被附身,都只为了引蛇出洞。
李睦没有被移交检察院被、更没有被判死刑,这般说辞, 只是为了让真凶问心有愧;
潘琼没有什么算命占卜请神弄鬼的家学渊源,纯属是为合理化之后的请笔仙,并为自己增加权威度;
笔仙也并未真被请来, 操控铅笔行动的,实际上是水长乐;
适时熄灭的蜡烛,也是水长乐事先设置的,他摘除了蜡烛里引燃的棉芯,只留大约能燃烧二十分钟的一小节;
水长乐更没被鬼魂附身, 纯属是在演戏。至于戏里看似真情流露的台词, 是他拆解了沈凤明的《家》后, 提炼出父女最难忘的记忆, 并整合出精华台词;
潘琼所谓驱鬼的法器, 其实是个老式的钥匙扣, 内置小红灯泡。只要按下钥匙扣旁的触碰按钮,“法器”便会发出红光。
过了很久。
明叔才松开水长乐。
抱到水长乐没多久,他便知晓自己被“设局”了。
因为他的女儿,沈凤明,在和他拥抱时,不会一动不动。
她会特别喜欢按压他的肩胛骨。
这个习惯从她还是个小女孩,一直到长成亭亭玉立的大姑娘都没变。
明叔没有推开水长乐,哪怕知道一切都是假的,女儿的鬼魂没有回来,他也想静静拥抱水长乐一会,就当是一处港湾,存放这么多年的流离和心殇。
“你……为什么要杀顾惜蕾呢?”水长乐看着面前的男人。
一个爱岗敬业,备受所有师生喜欢的保安。水长乐能理解对方卧薪尝胆的复仇,却无法理解他对无辜的女人下手。
明叔拼命摇头,整张脸紧绷着。
他没有否认,只是道:“我真的是失手,我真的没想伤害顾老师。她当时跑来质问我,问得我很难受,辩解也不听,我一怒之下,只是想捂住她的嘴巴让她不要再发声,可是我没想到她就那样死了……”
明叔双手捂住双眼。
他杀过人,但意外杀死顾惜蕾,却让他连续几夜失眠,梦里老是看到顾老师来到他跟前,问他为什么。
明叔还记得上周日晚上,老吕去找朋友喝酒了,小李说要出去剪个头,请求他帮忙值班。他向来乐于助人,直接答应了。
他一边值班一边看书,忽然听到有脚步声从校园内进到保卫室。
他抬头,发现来人是顾惜蕾。
他和顾惜蕾颇熟,对方漂亮热情又和善,每天要来保卫室拿七八个快递,还经常送他们所谓的助农水果、零食糕点。
“顾老师,加班到这么晚啊?”明叔打招呼。
顾惜蕾却没了往日说话都带撒娇音的小女孩模样,表情很严肃。
“明叔,或者我应该叫你,沈立明。”
明叔愣住,这个他弃用的曾用名,已经很久没人提起了。
顾惜蕾说,她看到了沈凤鸣小时候的照片,和她父亲的合照。
而那张照片,她之前来拿快递时,曾在明叔的手机桌面上看到 。
明叔没有否认。
顾惜蕾质问他,为何在女儿最需要他的时候,却不见踪影?
为何在女孩惨死后,连人都不出现?
都说虎毒不食子,他这个做父亲的妄为人。
明叔很激动,辩解道“不是”,他是有苦衷。
可顾惜蕾情根本不给他辩解的机会,斥责他,说沈凤鸣这辈子最惨的事情,是摊上这样一个父亲。
当时的明叔头疼欲裂,只想让顾惜蕾停下来,捂住了对方的嘴。
可他没捂好位置,也没控制好力道,直到后知后觉人忽然不挣扎时,才发现顾惜蕾已经没了鼻息。
休息室里顾惜蕾的手链,便是在挣扎中遗落的。
明叔很后悔自己的失手,心怀愧疚,夜夜难眠。而当李睦被牵连,被当成嫌疑人,他的良心更是备受煎熬。
明叔放下双手,看着水长乐,长叹口气:“也好,说出来心里舒服多了。”
吕叔站在一旁,后知后觉,满脸恨铁不成钢:“明叔啊,你怎么能那么糊涂啊!”
潘琼抽着烟,吞云吐雾,没被煽情戏码所影响:“那你为何杀刘校长呢?这肯定不是失手吧?”
吕叔忙道:“潘警官,这你可不能冤枉好人。明弟是失手杀了顾老师,但你不能什么脏水都往他身上泼!刘校长死的那天,明弟特意为我准备了告别宴!”
潘琼冷笑:“怕是早已筹谋,让你和小李做不在场证明吧?你不要被卖了还傻傻数钱。”
吕叔生气到结巴:“你……你不要血口……口喷人!明弟平时连一只蚂蚁都舍不得碾,就……就刘校长那死法,明弟恐怕看了都要吓晕过去!”
潘琼耸肩,无话可说。
吕叔还以为对方被他“有理有据”说服了:“警官你还年轻,看人这事就需要长相处,才能明白一个人的品性。”
潘琼没说话,倒是水长乐开口了。“一个人对待不同人,会有不同态度的。他给你办欢送宴,或许五分真心,五分想利用你们吧。”
水长乐顿了下,继续道:“那晚你们把酒言欢,无话不谈,以为酩酊烂醉。只可惜,你们醉了,明叔没有醉。”
“一派胡言!”吕叔气愤。“那天晚上,我们三个人喝了一箱啤酒,五瓶烈性洋酒。明叔啤酒喝得不多,但洋酒一个人喝了三瓶!我酒量好,平时喝啤酒就和喝水一样,但那洋酒是真的烈,我喝了三口就上头,那一瓶喝完整个人飘然欲仙,不分东西。你说明叔喝了三瓶还能去杀人,神仙下凡都没那么有能耐”
水长乐平静道:“因为那晚,你们喝了真酒,但明叔喝的不是酒。”
吕叔气得脸颊通红,认为水长乐纯粹是想找茬:“怎么不是酒?我看着拆封的!况且酒我们先拿,剩下的明叔自己解决,他还能未卜先知?”
水长乐笑了笑:“你和李睦,是不是都不喜欢喝冰的?”
吕叔一怔。
的确,他胃好,但牙不好,喝酒可以,喝冰的牙齿和两腮会发酸。
至于李睦,便是纯粹不爱喝冰,怕寒。
那天明叔拿酒,恰好是两瓶常温三瓶冰,所以他和李睦自然而然地先拿了常温酒。
吕叔不服气:“对,我不喜欢喝冰的,那冰酒都冻成块了,摸一下手都僵,也就明叔铁胃。但那又怎样?我是看着明叔开瓶的。”
水长乐笑笑:“重新包装是件再容易不过的事情了。你说酒冻成块,但烈酒,是不会结冰的。”
吕叔怔住。
水长乐解释道:“酒精度数越高,冰点就越低。六十度的酒大约要负八十度才会结冰。保安室的小冰柜我看过,最低可调节温度是负二十度。换言之,那晚明叔从冰柜里拿出的,根本不是酒。”
吕叔无话可说,满脸愕然地看向明叔。
水长乐继续道:“按理而言,你们没有看过刘毅成的案发现场,都是听李睦事发后描述的。
但根据李睦在警局的目击证言,在描述死者死状时,说的是校长被细口花瓶插进肛/门。
我当时第一次看到现场图时,也认为那是花瓶。
可明叔刚才却能准确说出那是花露水的瓶子。那个瓶子应该是被校长撕掉标签包装,丢掉瓶口的瓶盖及塑封,只留下透明玻璃瓶身,是在物证鉴定时才确认为花露水瓶的。
案发后能准确描述该物体的,除了使用当事人外,只有一种可能,便是凶手在就地摧残尸体时,闻到了瓶子里残留的花露水味道。”
明叔也不辩解,面带微笑看向吕叔:“抱歉,老吕,借着给你送行的名义利用了你们。但我想祝你往后余生顺遂幸福的心意是真的。”
吕叔颤着唇:“明叔你糊涂啊!”
明叔笑得释然:“我不糊涂,再来一次,我还会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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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七年前,沈凤明考上凤梧女高前,沈立明却破产了。
他识人不淑,被合伙人欺骗,落得个负债累累的下场。
要债的成天威胁恐吓,在家门口泼红漆,画血手印,午夜打电话,一家人不堪其扰。
当年和他称兄道弟的朋友如鸟兽散,当年仰仗他的亲戚闭门不见。
走投无路的沈立明决定到东南亚闯闯,他熟识的几个发小都在那儿发迹。
离家前,他做好了多年难归的准备,提前安排家人。卖掉了房子车子和以前剩下的生产材料,还有当初发达时为兴趣爱好投资的小鱼塘,在隔壁省的三线城市买了一处学区房,让妻儿住进去,并准备了三年的生活费,让其低调过三年,三年后他必将衣锦还乡。
而他的宝贝女儿沈凤明,外界都以为父女关系淡漠,连讨债的也没找上门过,他决定让对方继续住校,安然度过三年高中。
他也清楚,他一走,女儿没人可以倚靠,他的后妻非但指望不上,可能还会惹事。因而在离开前,他便给沈凤明留足了三年的学费和生活费,还有一笔数额可观的存款,以防急需。
沈凤明乖巧懂事,和续弦的儿子完全不同,没有闹着要更多钱,只含着泪希望父亲早日归来。
沈立明一走便是三年,在东南亚因人生地不熟被当做奴隶贩卖过,被当地□□抢得一贫如洗过,好在他勤劳肯干又有市场洞察力,虽没大富大贵,却也攒下相当可观的一笔财富。
他终于衣锦还乡了。
因为怕家人被报复,这三年他都没敢联系家人。回国后他才得知,他的女儿死了。
警方的结论是被一个傻子失手勒死后,又放火烧尸。
他崩溃了。
他根本无法接受如此荒诞的事实,告知他的警察说话轻飘飘的,好像在讲一件奇闻趣事。
悲愤难当的他大闹警局,被关了一个月。
一个月出来后,他去看了他女儿。
警方当时联系不到沈立明,因而联系了后母,后母听说后只追问能给多少赔偿,在听闻凶手是个傻子且一毛不拔后,便让警方不要再来骚扰她。
最后还是学校师生捐钱,给沈凤明处理了后事。钱不多,沈凤明的骨灰就放在一个简陋的大灵堂里,占用着一个信报箱不到位置。
沈立明给女儿买了最豪华的陵墓,做了场最昂贵的法事,可这又有什么用呢?
灰头土脸的他去找妻子,想质问对方为何如此对待他女儿,却发现妻子早按捺不住寂寞出轨了,和一个小白脸。
妻子直接要和他离婚,并要孩子的抚养权。
沈立明看着长得五大三粗,连高中都考不上,满嘴脏话的儿子,心觉做人失败,心灰意冷地同意了。
这回轮到妻子傻了,她逍遥快活,根本不想要这个不成器的孩子,说要抚养权,只是想让沈立明来争取,她可以以此为筹码,趁机敲诈一笔。毕竟她也不清楚对方这几年在东南亚赚了多少钱。
沈立明离婚后杳无音讯,亲戚朋友们都传他离开伤心地,又去东南亚,打算在他乡安家立业。
实际上,沈立明隐名埋姓,改头换面,始终在这座城市蛰伏。
他改了名,从沈立明改为旦求明,只求沈凤明能回来,只求人间有公理道义。
他在等,等杀害他女儿的凶手,傻子高德出院。
他无法接受,一个杀人凶手,凭什么因为被鉴定为精神疾病,就未被判刑,只需要被强制治疗四年。
傻子出院后,他便跟踪其行踪,研究其行动轨迹和生活习惯。
他发现,傻子喜欢每天晚上一个人跑到城南公园的鸳鸯湖,用石块打湖里的天鹅,一般到半夜十一点才会回家。
城南公园晚上人烟稀少,鸳鸯湖又曾因频发溺水事件更是冷清。
一天夜里,沈立明找准鸳鸯湖四下寂静,除了傻子外空无一人的机会,装作也来打天鹅的人和其套近乎。
他问傻子:“你为什么要杀沈凤明,她那么天真无辜,前程璀璨,你不会良心不安吗?”
傻子看着他,只是笑,笑得很欢乐。
沈立明怒从心头来,他原本想,如果对方有悔过之意,他或许会放对方一条生路。
可那刺耳的笑声,震碎了他最后一丝理智。
他将人推进了鸳鸯湖。
夜晚的湖水冰冷刺骨,说话模糊不清的傻子也有了求生的本能,他在湖里拍打着,对着沈立明喊“救我,救我。”
沈立明冷眼旁观,他想,他女儿离开时,是不是也曾无助地呐喊过。
他从口袋里掏出一块校牌,那是他带女儿上高中报道,也是最后一次见女儿时,偷偷留下的东西。
是他在异国他乡的一个念想,一个动力。
他将校牌丢进了湖里。
傻子以为是什么救命工具,用力抓住校牌,可是无济于事,不会游泳的他,最终慢慢沉入湖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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潘琼碾灭了手中残留的烟段,看着明叔。
果然,当年傻子高德的死不是意外,也不是鬼魂作祟。
他看着身前失去女儿的憔悴父亲,也质问不出“为何不用法律途径来解决”。
潘琼问道:“既然你已经杀了高德,替你女儿报仇,为何又来朝凤中学当保安?还杀了人?”
明叔抬头,看着天空,自嘲地笑了一声,苍凉无比。那笑声仿佛被岁月和泪水浸透,变得沉重而粘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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沈立明,或者说旦求明,在杀完傻子后,便过着行尸走肉的生活。
有时在租住的房子里足不出门,一呆便是一个月,外卖盒堆满屋子;
有时会每天去女儿小时候最喜欢的凤凰公园,坐在公园最高处的亭子里,从天亮到天黑;
有时他会去女儿曾经上过的幼儿园外,装作便衣民警指挥车辆礼让行人,看着那一张张灿烂稚嫩的脸,黯然神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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