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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73章 夜色已晚,人还没到(1/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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个别她需要深深思考一下的地方,也都很顺利地跨了过去,只是今天下午的这套卷子很明显题量很大,她毛笔用的不是很熟练,得加把劲了,她暗自鞭挞自己。

时间不知不觉间就已经过去了一半,身边不断走动的主考官们的身影也逐渐被沈时荇给忽略了,慢慢专注在自己的试卷中,这群老师今天下午这么爱走动,确实是她没想到的,但是只能克服了。

没看见那个狗男人,就已经是最好的了,她不断安慰自己,正想要蘸一下墨水,却突然发现,不知道什么时候,她的墨水竟然用光了,她抬头,看向讲台上,目光猛地与门口的人相接,她的眼睛一震。来人年迈,胡子花白,但是身量高大,可以隐约看出年轻时候的风采,但是现在已经有些许佝偻了,微弯的背脊,看上去特别让人心疼,沈时荇的太阳穴突突直跳。

是她爷爷的样子。

今日连着碰见两个前世的熟悉的人,对于她的冲击力实在是太大了,她怔怔看着讲台上的主考官,对他对视的一瞬间,忽然想起身抱抱他。

真是个诡异的念头,她猛地低下头,看见了面前空着的砚台,笔就停在那里,很长时间都没有动过。这道题,已经是最后一道题了,她到底还写不写。

写完,意味着她可能会崭露头角,不写,又不是她的风格。

所以,写。

举起手,面色如常,要来了补充的墨水,研磨,蘸上,下笔,行云流水,谁都看不出她心里都想过了什么。

卷子在铃声响起的前一刻写完,时间还够她把桌面简单整理了一下,听从安排一直到了门外,看见了这个似乎是在她身边好多次的婢女,她的情绪在那一瞬间,说不清,也道不明。

婢女笑笑,“娘娘,走吧。”

她们的房间明日才到期,今天晚上还能过一段时间的潇洒的时光,她抬脚,跟着人走了,一路上,她都说不出来话。

这场“叛逃”,成功了吗?

成功了,毫无疑问。但是她却偏偏碰见一个两个都是前世的人,这就不怎么好了。

她点了几道菜,小二送上楼来,她拽住拿了银子的小二说,“再送两瓶酒上来,”她又给了小二几锭银子,“要好一点儿的。”

小二喜笑颜开,“诶!马上就来!”

关门,立马就传来了一阵咚咚咚的下楼的声音,沈时荇把端菜的盘子放在了桌子上,坐下,沉默不语,看着眼前的东西。

跟着她的奴婢被她派去找一个人,那个中午先来跟她搭讪的那个男子,她有事儿找他。

只知道叫程尉天,其他什么都不知道,但是整个京城也就一个程家,看那打扮谈吐,应该没差,叫人来浅浅喝一杯,也算有个交情。

沈时荇听见门口的敲门声,喊了一声“进——”。

两瓶酒放在了她的手边,小二很有眼色,看沈时荇心情不对劲,放下以后没多待就走了,安安静静的,表现还算不错。

沈时荇看着窗外早就黑透了的景色,拿过一瓶酒,打开瓶口的纸封就往嘴里怼,咕咚咕咚几大口下肚,她才停下。

这酒不错。

年份应该不会短,她端起酒瓶再次仰头倾倒,有些被她洒在了地上,有些滴在了她的身上,浸透了衣服。

她喝得沉迷,忘记了一件事,她的酒量,很不好,一杯倒都不为过,借酒消愁的事情她从来没干过,第一回就这么生猛,恐怕……

程家,京城的酒商。近百年,垄断整个京城的酒酿高端市场。朝廷之中自然也有程家的官员,但说句实话,程家的子子孙孙,都不愿意去当什么官,默认只有最没出息的,最不会做生意的废物才会跑去做官,毕竟,在程家,钱财的数量才是话语权的第一位要素。

程尉天,程老爷子的最心肝宝贝上的尖儿,嫡出的长子长孙,那可不就是程老爷子的命根子。

话虽如此,可是偏偏老天爷爱开玩笑,这个程尉天从小不会做生意,程老爷子努力了这么十多年,也算是竭尽全力,用遍了所有方法,全都跟把水倒进大海里头似的,不声不响的,连个水花都溅不起来,老爷子的身体这几年明显不怎么好,精气神也大不如前,这才没办法了,停歇了心思。

程尉天的心态倒是特别好,他的原话:“天无绝人之路,船到桥头自然直,小爷我虽然不会做生意,但是读书可是上等人,夫子正好准备推荐我去参加今年的科考,你们就等着吧。”

等着,等着,都等着呢。全程家上上下下都等着看程尉天的笑话,程尉天的传奇事迹那可是广为流传——程尉天上学第一天就被夫子吊起来打了一顿,就是因为他不会数数!

最没出息的人去看一件最被程家人看不起的事儿,这让一群平时百无聊赖,养尊处优的少爷太太们都集中了精力,竟比往常还要关注这个科考。程尉天还有模有样的,考试当天,一大早就备好了马车,车辕的咕噜声滚动着走远了,在墙角趴着看戏的一群小豆丁们,兴高采烈,“走,走,去看大哥的好戏去。”

看吧,直到现在他们还以为程尉天真的是个大草包,什么都干不了,包括这个最没出息的人才回来参加的科考!

程家人有专门的培养的“种子”,安插进朝廷命官的队伍之中,程家想要做生意,那必须得有两把刷子,但是祖上传下来的一个默认的规矩就是,不走科考的路,只做生意,那当官的事,交给外面的人来做,再说这个十年寒窗,也不是谁都能坐得住熬得了的,百年来,下一代,下下一代的孩子们,也都没把这个当成一回事——笑话,谁会上赶着吃苦啊,没事找事?

绝无可能,生意人的精明,远超乎你的想象。

奴婢找到程尉天的时候,他一个人坐在程家的小山上。是这样的,从小他也习惯了,没人来接近他,因为没人能看得起这种会读书的程家人,跟他在一个学堂的同学们也被他的弟弟们威胁过,所以从来都不敢靠近他,他本来反抗过,但是那天程老爷子给他一封信,让他彻底不愿意搭理这种事了。

信上写着:孙儿,读书有益,既然选择了,坚持下去,用你所有的力量去走自己的路,别人都想要阻止你的时候,拿出点儿东西给他们看看,爷爷站在你身边,你身后,相信你,也支持你。

爷爷的信,一直被他带在身边。他也不是什么软柿子,只是爷爷说了,嚣张乖戾的性子是读不好书的,他总得做点什么事,所以,他很久都没有想起过,自己曾经也是说一不二的跋扈子弟了。

“程少爷?程少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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