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52章 无罪释放(1/2)
陈慧站起身“法官大人,我反对,辩方律师的提问涉及我的当事人隐私并且含有侮辱意味。”
冯清梦看着法官“法官大人,这个问题非常重要,涉及到本案的真相,需要原告给出明确的回答。”
“反对无效!”法官说道
顾小曼眉头微皱,她隐约觉得哪里不太对,但还是回道“是,案发时我还是处女。”
冯清梦微微一笑“法官大人,我问完了。”
冯清梦接着说道“法官大人,通过我刚才跟原告询问得出的答案可以确定,原告至少说了四个谎!”
“第一,原告说她案发当天打算在家里安装一个监控,所以正好带了一个摄像头在身上。”
“然而,据调查了解,我的当事人与原告当天开的房间是一间豪华总统套房,面积在200平方左右,从套房床上到落地窗的距离很大,一个摄像头的拍摄范围根本无法拍下整个过程。所以,原告至少用了三个摄像头。”
“第二,这个案件在网上发酵过后,网上有一些黑客通过原告的手机号码恢复了部分数据,并查到了原告买过落红药物的聊天记录。而另一部分黑客,发现了原告大学期间非常频繁的开房记录,且多是跟男人一起。”
“法官大人,我反对!”陈慧厉声说道“根据龙国的法律,黑客入侵获取隐私的方式是非法手段,是严重违反法定程序收集的证据材料,应该为无效证据。”
“法官大人,如果说通过伤害隐私获取的证据为非法手段,那么原告在我的当事人不知情的情况下进行偷拍视频也应该要定性为无效证据。”
冯清梦接着说道“由于原告多次在公共场合声明自己案发当日是处女,且拍摄的视频中可以看到落红。所以验证这一点,对于本案的判决结果将会有决定性的影响。”
法官沉吟了一会,他与身边的陪审员交流了片刻,然后说道“反对无效。”
冯清梦将自己收集到的证据递交给了法官。
此刻,顾小曼头上已经开始冒出冷汗,她感觉形势不太对了。
片刻过后
冯清梦接着说道“法官大人,通过刚才提交的证据,已经完全可以说明原告案发当日已经不是处女,那么她为什么要去买伪造落红的药物呢?”
“这么做,无非是给我的当事人看的,或者是拍摄视频的时候方便展示的。原告肯定做了什么事情激怒了我的当事人,才会有这个视频,这显然也是原告有意为之的。”
“这一点,也恰好证明了原告的第三个谎言。”
“原告说,案发当日她从未想过会与我的当事人发生性关系。那么请问,她又为什么要买这个药物呢?由此可见,原告于案发当日穿着性感不仅早已做好了发生关系的准备,同时也存在引诱我的当事人的可能性。”
“至于第四个谎言,通过前面三个谎言可以推论,这根本就不是一起强奸案,而是有预谋的设计陷害。为什么案发当日,原告没有选择报警,而是等待了三个月后才报警。恐怕一开始是奔着敲诈勒索去的,只是后来改变了主意罢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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