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十九章 一桩命案(1/2)
“《洗冤集录》是我国第一部法医学专著,也是世界上第一部系统的司法检验书。它一刻梓问世便受到朝廷的极大重视,并命颁行全国,成为法医官吏案头必备之书。”
“早在明朝初年,它首先传人朝鲜,三百余年间,一直是朝鲜法医检验领域的标准著作。”
“到了大清康熙三十三年年间,国家律例馆曾组织人力修订《洗冤集录》,考证古书达数十种,定本为《律例馆校正洗冤录》,颁行全国。”
[鸦片战争后,它又被西文学者翻译介绍到荷、德、法、英等国。20世纪50年代,苏联契利法珂夫教授所著《法医学史及法医检验》一书将宋慈画像刻印于卷首,尊为“法医学奠基人”。](这一段就不包括在这片文章里了,给读者看的。)
朱元璋:这书我都当话本来看的,写的是真不错。也反映了当时南宋的贪官之多,冤案之多。
朱棣:这书里写的都是南宋发生过的,简直是惨不忍睹,不知道历史,谁又能知道这么一本恐怖残酷的书里面所写的都是真实发生过的。
程咬金:说的我都想看看了。
“《洗冤集录》的内容包括法医检验的重要性及其具体步骤,疑难伤亡现象的辨别,真假伤痕的判析等。”
“这《洗冤集录》里涉及尸体识别、四时尸变,以及凶杀、自刎、火烧、水溺、服毒、绳缢、杖死、跌死、牛马踏死、四转拶死、酒食饱死、筑踏内损死等法医学知识,博及病理、药理、解剖、急救、妇科、儿科等其他医学方面的知识。”
“而且对于毒理学也有许多贡献,书中记载了各种毒物中毒症状,指出服毒者“未死前须吐出恶物,或泻下黑血,谷道肿突或大肠穿出”,死后“口眼多开,面紫黯或青色,唇紫黑,手足指甲俱青黯,口眼耳鼻间有血出。”书中附有许多切合实用的解毒方与急救法。”
馆陶:这饭都吃不下了,这也太残忍了吧。
上官婉儿:这些了解,可都是遇到过,受理过的案子里发生的,这大宋真的是不可言喻。
一本用事实说话的书,写的有多么详细,也代表着当时大宋有多混乱。
“在《洗冤集录》中,不得不承认有一些检验方法虽属于经验范畴,但却与后世科学相吻合,令人惊叹。”
“比如用明油伞检验尸骨伤痕,这就是一列。”
“将红油伞遮尸骨验,若骨上有被打处,即有红色路,微荫,骨断处,其拉续两头各有血晕色,再以有痕骨照日看,红活乃是生前被打分明。骨上若无血荫,纵有损折,乃死后痕。”如此检验尸骨伤损,与现代用紫外线照射一样,都是运用光学原理”
“只是宋慈限于当时的科技水平,处于尚未自觉的状态,知其然而不知知其所以然。尸骨是不透明的物体,它对阳光是有选择地反射的。当光线通过明油伞或新油绢伞时,其中影响观察的部分光线被吸收了,所以容易看出伤痕。”
本章未完,点击下一页继续阅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