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40章 财政支绌难(2/2)
故而今日和户部堂官、两位阁臣一道请求嘉靖发内承运库银两赈济灾民,嘉靖沉吟半晌说道:“既然是赈济灾民,就从内承运库发银一万五千两,粮两万石以济陕西灾民,诸卿备位股肱,对于财政大计,总不能事事向内承运库伸手吧?对于开源节流,诸位有何看法?”
对于嘉靖的问题,三位阁老都看向马坤,谁叫他是户部堂官呢?财政大事,当然是问户部了,马坤只得说道:“陛下,眼下开源不是能立马见效的,节流的话,臣有一策,就是减少宗室禄米,以济国用。”
大明对于朱家人,那可真是当成诸在养,整日里无所事事,空耗国家粮饷,嘉靖八年,宗室载籍者8203人,亲王32位,郡王203位,世子5位,长子41位,镇国将军438位,辅国将军1070位,奉国将军1137位,镇国中尉327位,辅国中尉108位,奉国中尉280位,未名封4300位,庶人275位,这些都是大明要用财政供养的。
仅仅二十余年后,嘉靖三十二年,礼部尚书欧阳德就上疏说过,现在宗室在籍者已经超过万人了,亲王、将军、中尉计9828位,宗室女计9711位,这么庞大的宗室群体,成为大明财政的沉重负担。
宗室子孙,为了领取更多的禄米,以维持其优厚的生活,唯一的出路,就是多纳妾,多生子甚至以庶出当嫡出,或者收养异姓子女,谎报请名封爵等手段,造成宗室人口大增,财政更加拮据。
其实宗室用度过多的事情,太祖朱元璋就已经发现了,洪武九年规定:以禄米计,亲主五万万右,郡王6000石,公主已受封的,赐庄田一所,每年收粮1500石、钱两千贯,郡王女已封县主和已嫁的,每年给米500石,钞500贯.到洪武二十年,朱元璋自己都深感宗室负担太重,改定制度。
朱元璋下诏户部:朕今子孙众盛,原定亲王岁用禄米各五万石,今天下官吏军士亦多,俸给弥广,其斟酌古制,量减各王岁给,以资军国之用。”洪武二十年改定的宗室俸禄为:亲王岁给禄米万石,郡王二千石,镇国将军一千石,辅国将军八百石,奉国将军六百石,镇国中尉四百石,辅国中尉三百石,奉国中尉二百石、公主及附马二千石,郡主及仪宾八百石,县主及仪宾六百石,郡君及仪宾四百石县君及仪宾三百石,乡君及仪宾二百石。郡主嫡长子袭封郡王者岁赐比始封郡王减半支给。
虽然朱元璋已经减少了禄米的数量,表面看来,把亲王、郡王的岁体禄米分别从5万石、6000石减至一万石和2000石。但是,若仔细考察一下,便不难发现,“量减”的结果,从总体而言,宗室子孙的禄米不是减少,而是增加了。很明显,如果按照洪武九年的规定,郡王之子到了15岁时,才拨给田地60顷,作为其子孙,包括将军和中尉的“永业”。换言之,不论镇国将军的子孙多寡,一切费用均从60顷永业田中支付。
而减禄之后,镇国将军及其子孙,每人每年均可领取1000石至200石的禄米。这样,其禄米总数远远超过了60顷永业田的生产能力。越到后来,随着宗室人口的迅速繁衍,其超过的数量也就越大。因此,朱元璋的举动,实际上是名减实增。目的完全在于维护宗室子孙的尊崇地位和优厚生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