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1章 这次赚了多少钱会认主大大金猫(1/2)
老房子的堂屋,一家子人全都到齐了,林母彩云,刘娟带着两个儿子,秀兰抱着女儿。
“爸爸,抱!!”
晓霞半个多月没见他爸爸,挣扎着要从妈妈怀里出来让爸爸抱。
林岳的两个儿子也都抱着他的大腿,表达想念。
林恒把东西放下,擦了擦汗,走过来抱住快要哭的女儿笑着道:“乖宝宝有没有想爸爸呀?”
晓霞将脑袋枕在爸爸肩膀上,娇气的说:“晓霞可想爸爸了,妈妈也想!”
“我的好宝贝,来爸爸亲一个。”林恒被女儿的可爱融化了心窝窝,亲了亲女儿白嫩的小脸。
“爸爸不要出去了,我要爸爸。”晓霞擦了擦眼睛,小女孩都想念的掉小珍珠了。
“二哥,你是不知道,你走了后晓霞每天都要拉着我们去找你,找不到就哭。
我们说你上山了,她每天都要拉着我们往山上走。”彩云笑着说道。
林恒看了看女儿,又看了看老婆,她目光之中流露着关心和思念很明显,柔柔的目光仿佛那迷人的秋水一般。
四个人上山,就林恒和大侄儿一连近二十天没回来,秀兰肯定担心不已。
“没事,我回来了,接下来一段时间就不出去了,好好陪着你们好不好。”林恒摸了摸女儿的小脸说道。
“好!”晓霞不哭了,语气还是有点娇柔。
“那让妈妈抱,爸爸先收拾东西好不好?”林恒又试探着问道。
晓霞立马就抱住了林恒的脖子,脑袋摇成了拨浪鼓,声音立马又带着哭腔了:“不好不好,就要爸爸抱。”
林恒无奈的拍了拍女儿的背,安慰说:“那爸爸就一直抱着,不放下来。”
另一边,他大哥林岳的两个儿子就好对付多了,抱一抱,转一圈,然后问问最近干了啥就可以放地上了,剩下的就由大儿子诉说了。
只是林恒发现大哥的眼中似乎透露着羡慕,想要这么一个爱撒娇,要抱抱的小棉袄。
“好了,差不多了,咱们就该分配东西了。按照老规矩,自己挖的草药捡的菌子就是自己的,打猎如果没人帮忙,那也就是完全属于个人的。有人帮忙的,则按照帮忙的多少分成。”
林父说着,把东西给分了出来。
先是林恒的,林恒挖的草药很少,都是一些比较值钱的或者是有用的,在他自己的袋子装着,晒干了大概就十斤多一点。
菌子方面,他收获的茶树菇有五十斤,灵芝有一斤半,香菇十三斤,这里说的都是已经晒干了的。
然后就是猎物方面了,首先是活的猎物,一头林麝,一头野猪崽子,一只七斤的老鳖。
皮毛方面,林父认为打那头大野猪他没有出一份力,把麂子皮和白米子果子狸皮全都给了林恒。
最后还有剩下的五十斤左右的野猪肉,炒过一遍大小肠也都归属于林恒,以及三斤的太白山槐花蜂蜜。
林父自己的收获是五条鲶鱼,加起来有十一二斤。一头小野猪崽子,三十多斤茶树菇,半斤灵芝。以及之前带回来的八九十斤的新鲜药材,晒干了估计能有三四十斤。
大哥林岳那边,是一两条上一次带回来的鲶鱼,一条猪獾皮,还有大部分的肉。
此外干药材斤六十多斤,茶树菇三十多斤,半斤灵芝,三斤的太白山槐花蜂蜜。
算收获的话,那自然是林恒最多的,打猎虽然难,但是比挖药材赚钱肯定是快很多的,因为值钱的药材太稀少。
不算野猪肉,猪獾肉,两只小野猪崽子以及林麝,只算皮毛、药材、菌子、鲶鱼和鳖这些。
林恒的收入在230块钱左右。
林父的收入在75块钱左右。
林岳的收获在130块钱左右。
林伟的收入在3块钱左右。
其中,皮毛价钱都是以最便宜的价格进行计算的,实际上可能会贵一些。
如果算上小野猪和母林麝,林恒这一趟的收入能达到二百七八的样子,碾压父亲和大哥。
林岳之所以能达到一百三,主要是套到了一只猪獾,再加上他在山上待的天数比林父多,多挖了很多草药。
分配完了,林恒的东西最多,最让人羡慕,其他人的收获各自也都比较满意,这次赶山算是没白去。
大嫂刘娟看到自己丈夫的收获嘴角的笑容根本藏不住。
“爸,这白米子皮你拿去,没你套到小野猪,我也打不到大野猪啊。”林恒将白米子皮给了父亲。
不等林父说话,林恒又把野猪肉拿出来给了大哥和父亲这边一人一条,都是十一二斤的大小。
“啥也别说,说了就是客套,大哥你打的猪獾肉自己也没独吞啊。”林恒看着父亲和大哥说。
大哥的十几斤猪獾肉也给了他和父亲这边一人五斤。
“行吧,那就这样分了,先把各自的东西搬回家,洗个澡,一会儿回来吃饭。”林父也没矫情,点头说。
林恒看了看怀里的女儿,她也不嫌弃自己,衣服都被他汗臭了,还没有丝毫要下去的意思。
“彩云你给秀兰帮个忙,我抱着晓霞背不了。”女儿在怀里不下来,就只能让彩云和秀兰帮忙拿回去了。
抱着女儿回了家,走进院子,两个月前和秀兰一起种的瓜果蔬菜全都已经结果了。
不管是豇豆、四季豆,还是黄瓜、西红柿,又或者是茄子、辣椒,枝头都已经挂满了,人都吃不过来的那种。
院墙的架子上,南瓜藤,葫芦藤,冬瓜藤也爬满了,明明才走不到二十天,但感觉好似过了很久。
摘了一个农村土黄瓜,抹掉上面的尖刺和尖端的花蒂,林恒一口咬下去。
土黄瓜口感脆甜水润,香甜可口,还带着嫩黄瓜表皮浆液微微涩嘴的感觉。
“爸爸,我吃。”
晓霞想着小嘴,小手摸了林恒的脸,娇声说道。
“给,你吃黄瓜芯。”林恒把外面一圈啃掉,留下了香甜的黄瓜芯。
晓霞张着小嘴咬了一半,腮帮子鼓了一会儿,又咬下了另一半,然后就不吃了。
林恒两口吃完剩下的,走到猪獾宽里看了看猪獾崽子,这家伙现在已经长大了许多,能有十多斤了。
现在也不怕人了,丢一个吃剩下的黄瓜,它就欢快的跑过来捡着吃
“林麝和野猪崽子放在哪儿?”秀兰走过来,冲着林恒眨了眨眼睛,秋水剪眸带着似水柔情。
二十多天没见自己的小男人,她也想念的很,只是人多只流露出了眼神,不好有什么动作。
林恒看了看老婆,柔声细语的说:“先拿分别背篓扣起来吧,免得它们打架。”
“哥,我走了啊,不打扰你和嫂子叙旧了。”彩云把东西放下,嘻嘻一笑挥了挥手离开了。
“晓霞,你让妈妈抱,爸爸去洗个澡就过来,保证不走。”
林恒将女儿放下来说道。
“拉钩!”晓霞伸出小手,声音比刚刚少了一份娇气,多了一丝清脆。
“好,拉钩!”林恒笑着和女儿完成了拉钩承诺。
秀兰一边看着女儿,一边说:“你的衣服都洗干净了放在衣柜里,你自己拿。”
“好嘞。”
林恒提着袋子里的鳖,去拿了干净衣服和毛巾来到了后院。
“呼!!”
刚走到后院,林恒就听到了猫吓唬自己的呼呼声,扭头一看,屋檐下拴着一只红色毛发的带着一些豹纹斑点的猫咪。
“吃我家的睡我家的,你再吼我小心饿肚子。”
林恒瞥了它一眼,真是没有一点感恩之心,不是自己,它现在都已经成骨头架子了。
不过这只猫现在长大了不少,就比一般狸花猫小了一些。
看样子,现在也差不多能判断出它的品种了,就是秦岭金猫,一种中等体型的猫科动物。
它有“黄虎”之称,非常强大的猎食者,可以捕食麂子、猪獾,公的能长到三十多斤,母的也能长到二十多斤。
看了一眼这家伙,林恒从屋檐下拿了一个木桶,从鱼池舀了一些水,把新抓的这条鳖放了进去。
然后找来一个木盆,在井边打了水洗澡。
等洗完澡,换上干净衣服,就十点钟了,天空中星河流转,漂亮至极。
回到堂屋,秀兰正在整理他的东西,打猎的弓箭柴刀啥的都整齐的给挂到了墙上。
菌子草药都在倒进了园簸箕中晾起来,家里一切都弄得整整齐齐,干干净净的。
“这木碗木盆是你自己做的?手艺倒是不错。”秀兰看到他,指着桌子上的木碗木盆笑着说。
林恒点点头,笑着道:“当然是我做的了,下雨天想你了就做这个打发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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