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62章 四万块钱必须追回来(2/2)
祁同伟是认识经侦大队大队长的,现在祁同伟这么红,现加上赵东来打电话嘱咐过,所以大队长杨东广很重视。
来报案,何东是以祁同仁的名义,拿出了和对方签订的合同,对方的订金打款凭证、发货单、到其他小厂采购等单据。
杨东广看了这些证据,还是觉得有些为难,因为诈骗案件发生地在广东,而祁同仁不是在案件发生地报案,也不是在户籍地报案。
祁同伟当然知道他的为难,但也不可能把祁同仁的另外一个身份,落户在金山的“何东”拿出来。如果拿何东出来,那岂不是还要证明祁同仁和何东一个人?多多搞些事情做。
祁同伟建议,祁东仁作为金山县招商引进来的客商,找公安机关报案,这样勉强能说得过去了吧。
这么一说,倒也是个办法。于是,杨东广同意立案了,但还有问题,他说:“祁主任,这案值四万多五万块,说多也不多,说少也不少。你知道,我们大队人手有限。”
祁同伟知道题中之义,说:“杨大队,我明白你的意思。我作主了,这些钱,如果经侦大队能追来,我弟弟只拿4万,剩下的赞助经侦大队作为工作经费。如果追加其中一部分,那也拿20%作为赞助。”
如此一来,事情通透了,祁同仁自然也不会有什么异议。
毕竟,能够挽回一些损失总是好的。
眼见祁同伟已然表态,杨东广又岂会有不答应之理?当下表示会立刻安排两位战友于近日启程前往内蒙古。
若能将所有钱款悉数追回,那可就是将近一万块的赞助费啊!
扣除掉出差所需的开销后,足够经侦大队挥霍相当长的一段日子了。
而且,借助涉嫌经济诈骗犯罪之名,请公安机关出马讨债,远比祁同仁亲自前去索要有效得多。
上次祁同仁内蒙古之行,甚至连对方的人影都未曾见到。然而此次换成金山公安局持公函前往,当地警方必定也会抽调人手协助执法。
祁同伟一心想要帮弟弟讨回这笔款项,实则另有深意和更为长远的谋划。
只是,如果无法成功追回欠款,那么无论说得再多也是空谈罢了。
所以,他决定还是等待最后的结果出来之后,再来考虑这些问题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