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18章 刑警的故事(二)(2/2)
后来我向所长提出了我的观点:既然是尚腾告甘振故意伤害罪,那么这个案子就应该由我们所来办理,我们就直接出结论,说经过调查甘振没有犯罪事实,不予立案来结案。
然后把这个案子当成治安案件进行处理,对所有的当事人进行治安处罚。至于说尚腾的轻伤既然不涉及到犯罪,那就交给交警队处理,走保险理赔的程序就可以了。
当时,我认为自己的观点是最合理合法最正确的,但是,只是所里的人赞同我的想法。
阻力来自交警队。
他们的观点还是那句话:既然是故意的撞击就不是交通事故。他们就以这个理由不接案子。
案子就拖下来了,最后没办法,我们两个单位的领导就把这个案子都报到了局里边。
局里边儿为此就开会进行了讨论,参加会议的有好几个部门,但都是关联方,也包括我这个办案的小民警。
本来局里边儿的意思是,让大家集思广益,想出一个办法把这个案子给解决掉。
在会上首先是由我代表我们所,将这个案子的大概经过说了一遍,然后也说了我的看法。我还是那个态度,这只是一个一般性的治安案件。
受伤的尚腾按照交通事故处理就可以了。
可是交警队的事故科科长直接就拒绝了。理由还是“故意的就不是交通事故”,我说你们的依据是什么?但是人家并不回答,在场的法治科也不表明态度。
等于我的意见没有人理会。当时的我真的很无语,人微言轻,即使有道理也没有用。
会议继续进行,政委让大家每个人都发言,可是大家说的都是没有营养的话。
最后有一个局领导发了话,你们听一听啊,看他是怎么说的。
我们先撇开案情不讲,先把他们双方刑拘进去,逼迫他们调解,从而化解掉这个纠纷。
最后政委做了总结,大家还是倾向于我的意见,让我做一下准备,我当时也挺高兴的,以为这个案子会按照我的想法很快就会有结论。
当天晚上,我就把我的意见形成了详细的书面材料,准备交给治安大队,让他们按照这个思路来办案。
第二天一早,我就带着我写的材料,直接去了治安大队,治安大队长看到我写的东西直夸我有水平,而且把他们的几个民警叫进来,让他们向我学习,当时搞得我都很不好意思。
然后他就让我到法制办去审批,我就来到了法制办,但完全没想到,我得到的答案是完全相反的。
原来政委还是采纳了那个局领导的意见:“撇开案情不讲,先将双方刑拘,逼迫他们调解。”
这意见跟我的意见是完全相反的,当时我就急了:“怎么能这样呢?我要去找政委。”我转身刚要走。
治安大队长朝我大喝道:“你要是去找政委你就完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