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37章 报警与争执(1/2)
程学朋迷迷糊糊打开门,看见陆艺从外面回来,揉了揉眼睛,疑惑的问,“你咋出去了?”
“我给你买的包子,你先洗漱,待会给你讲。”推开程学朋,陆艺走进房门。
程学朋快速刷牙洗脸,然后咬了一口包子,这才说,“好了,现在可以说了吧?”
陆艺点上一支烟,抽了一口,这才将昨晚仓库发生的事情说了出来,只是半夜去李厂长家的事,隐瞒了没说。
程学朋被包子噎住了,咳了半天才顺过气来,“我去,肯定是小黄毛那伙人做的,咱们找他去。”
陆艺摇摇头,“我们犯不上和他打交道,等会儿我直接去警察局报案,你在仓库等我。”
上午九点,陆艺来到了辖区派出所,和接待人员说了仓库发生的事,接待人员拿着笔打着哈欠开口问,“照你的说法,你们是既没有人身伤害,也没有财产损失,这个可构不成立案标准。”
陆艺摇了摇头,淡淡地说,“警察同志,你说的不对,首先,不是没有财产损失,虽然损失没有到立案标准,但是对方同伙有五人,已经达到了故意损害他人财产罪的立案标准。第二,对方在现场留下了恐吓性言语,也达到了寻衅滋事罪的立案标准。第三,对方以这种胁迫手段,妄图以两万元价格获取12万元的财产,这些构成了敲诈勒索罪的嫌疑。第四,对方实施的犯罪行为是因为发现保卫科的人即将到达现场,才被迫停止,这个叫犯罪中断而不是中止,我想两者的差别你应该知道吧。”
接待的小警察明显有点尴尬,眼前的小子似乎比他还懂法,于是他生气地拍拍桌子,大声说,“我是警察,你是警察,我还需要你来给我普法,你所在的位置属于冰棒厂,你去找他们保卫科就行了。”
陆艺继续摇头,依旧平淡地回答,“警察同志,你又错了,那个仓库现在已经被我买下,属于我的私人财产,不再隶属于冰棒厂,他们的保卫科无权管辖,即使仍旧归他们管,我也有权向派出所报案,因为犯罪嫌疑人与厂领导有亲属关系。”
小警察更加恼怒了,大声吼道,“我现在命令你给我出去,否则我将以妨害公务罪将你抓捕。”
陆艺坐着没动,冷笑着回答,“我现在很怀疑你这身警服是如何穿上的,妨害公务罪是以威胁和恐吓手段阻止公务人员执行公务,你连这点常识都不懂吗?”
两人的争执引起了周边人员的注视,这时从旁边走出来一位中年人,对着小警察严肃的说道,“我刚才在旁边也听了一会儿了,这位小伙子说的句句在理,作为国家公务人员,你却处处推脱,是谁给你的权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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