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34章 既觉得女子活该被作践,那就作践他们一次(2/2)
几人出门时,恰巧与江蕈打了照面,纷纷向她见礼。
刘合宜凑上前,神秘道:“你是不是听见了?”
江蕈点点头:“你何时成刘相了?”
虽说藩王有一套自己的用人制度,但是历朝历代被藩王任命的相爷,还未有女子。即使有一小部分女子入仕,但做到丞相之人,更是未有。
究其主因,或许人们都认为,女子易感情用事,难堪大任。
“中南王擢升我为丞相,领衔此次新令推行。”刘合宜虽然压着嗓音,但是江蕈仍然感受到她澎湃的热烈。
她一双眼,在月光下,散着萤火虫一般的光亮。
江蕈上前,握住她的手,双手交握,两名女子,相视一笑。
刘合宜又说一句:“阿蕈,我真高兴。”
江蕈笑着露出莹白的牙齿,知她的抱负:“会有更多的女郎,高兴。”
姬无由仍然低着头,在卷轴上写什么,一行一行,写的缓慢而郑重其事。
“殿下为封地女子,谋了福祉。”江蕈走到近前,柔声赞道。
姬无由勾了勾唇角,轻笑:“女子,也是我洛国子民,既都是洛国子民,孤这也算为国为民。”
江蕈望着烛光下,低头手书的他,心中深深地折服,这就是她选定的男子。
有经纬之才,有改革创新的魄力。
“我不过,在不公的洪流下方,捞起一名女娃。”江蕈坐到他身侧,帮他整理文献,双眼灼灼,“你却在整顿洪流的溯源。”
姬无由捏了捏她的鼻尖,笑的下颚线的棱角更紧绷,叹息道:“国法早有,不过是地方官多年沉疴在此。”
经过几番谈论修缮之后,中南王在封地颁发了匡扶女子待遇的新法令:
第一条:农村女性土地权益保护法。女性自出生之日起,与男性享有同等土地获得、种植、租售权益;享有同等的宅基地审批权。
即便嫁人之后,仍然对此拥有绝对的自主权,任何人,不可剥夺农村女性这一基本生存资料,否则按律处罚。
第二条:农村女性继承权确立。在洛国,国律规定女子与男子一般,可继承爵位,可承袭家产,经济发达的地区,大多也做到了这一条。
然偏远的地区,例如姬无由被封的八州,这几个月,江蕈、刘合宜她们在此,深刻感受到了女子的不易。
第三条:农村女性的受教育权。首先,树立先进的榜样,凡是农村供家中女郎读书,且考出第一场乡试,皆或各州县表彰,赐黄旗悬挂,并以资鼓励。再次,减免女郎求学的束修,只男子的一半,若学问出色,甚至可申请免费资助的名额,从各州县公中走账。
第四条:农村女性未满十五周岁,父母不得以任何缘由嫁女。这是防止许多父母不把女儿当做家人,而是当做资源。养到七八岁,为了点钱财、米粮就将女儿的婚事,随意处置。
第五条:凡是被父母遗弃、不生养的孩子,成年后可以拒绝赡养父母。
......
新法令颁发,中南王另外七个州的封地尚可,然而在湘州却掀起一波不小的海啸。
人们饭后茶前纷纷议论,有人说好,有人却骂骂咧咧。
其中黄县就有不少男子集合在一块,到所属地县衙抗议。
有说“这般抬举女子,侵犯了男子的权益。”
“男尊女卑,自古如是.....”
“自从颁发这法令,我家的姐姐都要反天,天天叫嚷着家产也有她一份,呵!”
.....
早前接到上峰通告的赵县令,也不废话,直接命人将这群人捉拿下大狱。
也不打、也不骂,关了十五天,放回家中。
等这群闹事的男子回到家中看到哭闹不止的父母才知,凡参与此次寻衅闹事的男子不得娶妻,不得承袭家产;或者去给人做上门女婿。
这一条惩罚的法子,是江蕈想出来的。
她与刘合宜商讨时,刘合宜还以为她在说笑话。
江蕈正色道:“刀,不扎在男子身上,他们怎知女子的心酸艰难。”
刘合宜点点头,同意:“他们既然觉得女子活该被作践,那就作践他们一次。”
别说,此次惩戒之后,再也没人对此新规有过异议。
而中南八州的女子在之后形成了一个习俗。
每年四月初一,赶庙会。庙会上会有一对神仙眷恋的扮演者,据说是百年前此地的藩王与他的王妃。众女子会纷纷献上鲜花、美酒.....恭敬朝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