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171章 命案(1/2)
与院长告辞,云牧心事重重的往留园去。
魔玉亦步亦趋的跟着,心中暗叹:在他们眼中,自己与那蝼蚁有何两异。
踏入留园的瞬间,魔玉顿住了,直到此刻他才真正明白了云牧的意图:什么叫要我的身份。
也就只有魔龙宗弟子这个身份,才能完美适配他的话语,让他能够不落口实的破开封禁,进入留园。
可他昨天中午才见到我啊。
云牧数着房间号走到九号间门前,木门并没有上锁,只是年久失修,门上的蓝漆稀稀落落的掉在地上。
吱呀的推开木门,一股腐霉的陈味扑鼻而来,印入眼帘的四张铺位,上面床铺,
唯一不同的是,此间布满了灰尘蛛网。
开启天眼,云牧慢步进入宿舍,能够让师尊亲自开口来看看的宿舍,云牧自然不敢怠慢。
整个宿舍保存的很好,没有被刻意破坏的痕迹,地上凌乱的扔了好些个衣服书目都没有收拾。
根据院长给的卷宗来看,这栋宿舍楼之所以废弃,便是因为这九号间发生了命案。
说是四号床铺的女孩儿半夜突发癔症,起床将宿舍内其他三名舍友全部刀杀,在地上写下对不起三个字后,割断颈动脉自杀而亡。
左边靠门的床铺为一号二号,右边则是三号四号位,云牧按顺序查看过来,床上虽然堆积有厚厚的灰尘,但仍然能够看出某些痕迹。
比如一号床上很整齐,被子平铺在床上,卷宗上有解释,一号死者的尸体就在床上,并未有过多挣扎的现象。
二号床铺上的被子小幅度的掀开了一角,死者的尸体倒在床边。
三号床的被子明显是一把掀开,尸体倒在了门边儿。
四号床的死者,也就是卷宗里记录的凶手,跪倒在地,面前写了对不起三个血字,字迹的认证为似本人所作。
这个似乎的似,卷宗解释道凶手突发癔症,较平常字迹有些许出入。
单凭卷宗的记录,云牧便已经发现了好几处不合常规的疑点。
将天眼开启至最大,把整间宿舍颜色差异的地方标注出来,以此判断血迹的分布。
一号床边,包括地上的血迹为低速撞击血迹,这种血迹的一般为血迹滴滴答答的流出自然滴落形成。
二号倒在床下桌子边,桌边柜子上散落了些微小血点,且血滴的边缘呈不整齐状,是为被锐器捅刺而产生的。
三号的血滴散落的门边到处都是,并且门后有明显的喷雾状的极小的血点,说明三号定然是被功法暴击而死。
云牧绕着房间来回踱步,最后蹲在对不起三个血字前,以血迹滴落状态来看,四号确实像是割断颈动脉的方式而死。
闭上眼,云牧开始还原案发现场:首先是二号床,她的被子小幅度掀开,极有可能是上厕所之类的原因自行下床,发现了什么之后,惊扰了三号床,三号床掀开被子便往门边跑。
而后凶手一刀捅死二号床的死者,随后一击击杀逃至门边的三号。
也就是说,一号先被凶手杀害,被二号发现后,凶手连杀二号三号。
云牧皱起眉头,这个击杀顺序明显不合理啊,如果凶手真是四号床的女孩,那她突发癔症,没有意识的情况下,不应该先杀离她最近的三号床,亦或者二号床吗,怎么会先去杀距离她最远的一号床?
她俩平时结怨?还是说归结于癔症吗?
再者,从整间宿舍的摆设来看,房间内并没有过多打斗的痕迹,也就是说,三号真的是被一击斩杀。
问题来了,同一个宿舍的舍友,同年级生,真的有这个能力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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