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79章 干他娘的一番大事(2/2)
鹿尘点头,远眺东南方,“对,这就是我们即将见识到的江湖,即将去的临安。”郭大路摩拳擦掌,似乎浑身发痒,问鹿尘道,“鹿兄,你说了这么多,准备怎么做”
鹿尘左右环顾,除开郭大路外,段誉、王小石、李莫愁、小龙女皆看着他,目光灼灼,等着他的回答。这群人是信任他,也是认可他。
他当然不可辜负了这份信任与认可。
鹿尘缓缓道,“今晚咱们去找他们,救了那些孩子,带着他们去临安,当着皇帝的面,戳破这些谎言阴谋。然后竖起一杆大旗,不顾什么金风细雨楼,不管什么六分半堂,自成一派,做干净的人,成得体的事。谁赞成,谁反对!”
这句话根本问也白问,答案不做他想,人人称是。
鹿尘失去了武功,但眼界仍在。
他认得清谁人是高手,也看得明白谁人有本事。
如果只有他和李莫愁、小龙女,他绝不敢说这样的狂言。
与之相反,在现如今的李莫愁眼中,段誉仍是个胆小的窝囊废,郭大路是大大咧咧的粗苯货,王小石老实厚道容易被人欺负。总得来说,她不认为他们有什么本事,但却自认为自己很有本事。
曾几何时,她被鹿尘打击了自信心。但这一路过来,她遇着的低手太多,能接她三招两式的,皆可在江湖上有些名头,反而叫她立足了自信。
她想:既然是鹿尘的朋友,不妨照顾照顾他们。
但鹿尘心中却想:抱住他们的大腿,让他们照顾照顾我。
老实说,他一开始离开终南山,是打定主意,低调做事,后来实在忍不住了,发了狂、疯了癫,但也在一定限度之内。起码,金风细雨楼和六分半堂的事情,他能不沾染,就不沾染。
直至见到了这些尚且年轻的英杰,他忽然醒悟了,天下之大,英雄辈出。别人有的是拳拳之心,自己有的是先见之明,不若乘此良机,聚集了这些能人异士,将卧着的虎请出来,把藏着的龙带上天,成就一番大业
——干,怎么没早想到!
是以他一见了三人,心中念头电闪,终于下了决心,要创立一方势力,要干他娘的大事,既为百姓万民,也为无愧于心。
他有了这一番想法,与郭、王、段三人交流得当,三人均是热血沸腾。哪怕最佛系、保守、悲观、不喜争斗的段誉,也握了握拳头,虚虚朝着半空中挥一拳,叫一声,“嘿!”
然后,鹿尘注意到,三人对他的称呼渐渐变了。
他们本就久闻鹿尘之名,佩服他曾经做下的大事,但其实以鹿尘的武功,并不被他们佩服。直至见了本人,方觉百闻不如一见,鹿尘人有气魄,做事有气派,最重要的是他还有正气。
于是,他们称呼鹿尘为“鹿大哥”。
他们并没有问鹿尘的年龄,也不计较是否该叫,大哥二字是脱口而出。
之前是鹿兄,现在却是鹿大哥。有时候称呼为兄,未必是真心实意地叫人兄弟。但恭恭敬敬、诚心实意的一声大哥,却可代表太多太多东西。
是夜。
有星无月。
鹿尘带着五人,直接来到一间屋子前。
这就是白天那伙卖艺者的所在。那是一座极大的屋子,里面灯火通明,却无一人说话,静得能清晰听到一根针掉在地上的声音。
几人之中,数鹿尘与小龙女武功最差,根本掩饰不了脚步声,远在七八丈外,就有被人发现的可能。
既然如此,他们干脆懒得遮掩,明目张胆来到房屋面前,等待着里面的人主动找上门来。
果然,不一会儿,门打开了,从中走出来七八个壮汉,皱着眉头看他们。其中有个人,直接大放厥词,“几个不要命的,你们守在门前,是做看门狗么,算什么意思”
鹿尘笑道,“狗忠诚,聪慧,敏捷。如果世上处处都是畜生蛆虫老鼠蝙蝠,我们当然可以当狗,起码可以镇邪驱魔。”
小龙女很懂得造势,适时给鹿尘配音,“嗷呜,汪汪汪,咬死你们。”
那些个壮汉中,走出个为首的老头,脸色难看,“是哪里来的江湖朋友,划下道来,说个明白。”
鹿尘道,“我们是来救走那些被你们害苦的孩子们的,你们不要装傻,我周边这是哪些人,你们且看好了。这位是王哥,这位是郭哥,这位更是重量级,他姓段名誉。说起来,他确实是狗不错,而且是著名舔狗。”
段誉疑惑道,“什么是舔狗”
眼见鹿尘仿若有长篇大论的迹象,那边厢一个大汉张口欲骂,“你——”一个字刚刚吐出,便惨叫一声,却被一根针穿了舌头,应声而倒,仰面而亡。
“什么乱七八糟的,你们这些男人废话恁多!”
李莫愁一袭道袍,大步流星,挤开两个磨磨唧唧的男人,身子一闪,飞身上前,腰间剑光一涨,暴涌而出,洒落如雨,“直接动手。”
一句话说完的功夫,她闯入人群,剑飞还来去,犹如鸟雀。但听着怒吼声、惨叫声不绝于耳,忽然而起,又忽然而落。
再看场中,她已闲庭信步般穿越人群,还剑于鞘,清高孤傲,满脸不屑。
身后留下诸多尸体,一一倒地,均遭刺死。
她正自得意时,房屋里却走出来三个人,其中有个人拍着手掌,“好、好、好,好武功啊。”
声音很年轻,听来是夸赞不错,但细细品味,又有十分刺耳的意味。
三人走出门口,称赞了李莫愁,却不看李莫愁一眼,目光一闪,也掠过了鹿尘、小龙女。
他们看向的是郭大路、王小石、段誉三人。
郭大路、王小石、段誉三人,本来有的心不在焉看月亮,有的在心疼那些死掉的人,有的兀自想舔狗是什么意思。
但这三人一出来,他们也目光一闪,转过头来,与这三人对视起来。
一个身穿锦衣,负手而立,眼神明亮,眉毛飞扬,整个人站在门口,背靠房屋,仿佛连房间里的烛光都为他所亮,而他偏偏又洒脱得连烛光都沾不上他衣衫。
另一个身着白衣,神色中带有某种空虚、空无、空洞,他一只手持有一只金酒杯,装满了琥珀色酒液,另一只手,则把玩一支极为鲜艳的蔷薇枝。而他的腰间,则有一柄剑,剑柄鲜红,剑鞘也是鲜红的。
还有一个人,却是个身材高瘦的男人,背上挽了一又老又旧又沉重的包袱。脸上白得似终年不见阳光,散发出一种不祥的煞气。可是他背上包袱的寒气,要比他身上散发出来的煞气更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