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71 犀角扳指(1/2)
轻易打倒了李东风,想到自己目前的水准跟姜裁缝很可能不相上下,我心里一阵窃喜。
老史看我赢了,马上站起来指着地上的李东风,对我说道:“大愤,别犹豫,更不能心慈手软,杀了他!”
我还从来没杀过人呢,不过讲歪理饭店的血腥场面我已经见过了,脚下的这个家伙,不定干了多少伤天害理的事,杀了他!
我心念一转,动了杀机,把自己的脚往上一抬,等我的脚落下去,李东风的胸膛要塌陷,心脏都被被我踩炸。
“老史哥你大呼小叫什么……哎呀,老公,你干嘛呢?”
正当我的脚马上落下的时候,身后传来程月慵懒的声音。
我的脚马上悬在了半空,我这一脚下去,李东风保证七窍喷血,别吓着程月,想到这里,我把脚收了回来。
不是我不敢或者不想杀人,我只是不愿意让程月看到血淋淋的场面,我又不会她那种冰冻活人的本事,我这一脚下去,可是会血肉横飞人体变形的。
趁着我犹豫的功夫,李东风一个翻滚,滚到了我一丈开外的地方,坐在地上抚着胸口,不停的喘着粗气。
这个采花贼早杀晚杀我都会杀,我先把程月劝进去睡觉再杀他也不晚。
我回头看看,程月穿着一件紫色的睡裙,脚上蹬着紫色的小拖鞋,头上随便的扎了一条紫色的宽条飘带,揉着眼睛往这边看了看。
飘带扎头,是为了防止头发在睡觉的时候被压变形了,院子里刮起了一点小风,程月头上的紫色飘带飞舞起来,配上她白嫩的脸蛋,真是美极了。
看来刚才的马扎还有现在的打斗,终于把这个小丫头惊醒了。
“未成形的小紫魔!”身后的李东风发出了这样的惊叹,我扭头一看,这小子盯着程月,两只眼都看的直了。
李东风这个采花贼,在我眼里他是一个臭虫,现在程月被他看在眼里,给我的感觉是我的美人,差那么一点踩到了一坨臭屎。
“去尼玛的,再看的话小爷抠掉你的双眼!”我对李东风恶狠狠的说道。
老史看出了我的愤怒,连忙去劝程月:“弟妹,没事,有人上门偷东西,被我跟大愤给堵着了,你先回房间歇着,这点小事不要劳你大驾来围观了。”
我慢慢走向李东风,对着身后的程月摆摆手,示意她抓紧进房间。
程月只能看到我的背影,我头也不回的摆手,估计很有男人味,也给了她安全感,我听到她乖巧的“嗯”了一声,然后拖鞋踢踢踏踏的进了房间。
地上的李东风本来已经没了斗志,但是看到程月回了房间,这小子眼睛一亮跳了起来,伸手到怀里掏出一个扳指,套在了手指上。
在冷兵器时代,弓箭手把扳指套在手指上,防止在拉弓弦的时候割伤手指,春秋战国时运用广泛,明末清初,满清八旗军鼎盛的时候,扳指更是盛行。
后来清兵入关征服天下,那些八旗贵族子弟很少开弓射箭了,扳指的材质从鹿角也换成了象牙翡翠,从武器用具变成了炫富工具。
战场上的扳指叫武扳指,表面是素面,只打磨没有雕刻纹饰;那些装饰性质的扳指叫做文扳指,外壁精铸着诗句或图案。
我看不清李东风手指上扳指的材质,但是我知道,这肯定是一枚上过无数次战场的武扳指,经过战阵的洗礼,扳指里面有了不少杀气。
看我盯着扳指看,李东风擦去口鼻的血笑了笑,说道:“小子,你不是出身养玉世家吗,对扳指肯定也有了解,我手上这一枚,可是当年清兵入关前后,镶黄旗的固山额真之物,他靠着战功,从普通旗人坐到固山额真的位子,这枚犀角扳指在他手上,不知道开弓射箭多少次杀了多少汉人,上面可是杀气腾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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