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七十三章 卖身协议(2/2)
“故,汝之学不足,需敏而求之。”由此子婴得出结论孩子你还需要多读书啊!
子婴这么一,韩信更是面色有些萧条。
以自己如今的家庭情况,吃了上顿不知道哪里吃下顿,哪里有余钱去读书。
子婴也是看出了韩信的窘状,当即一笑继续循循善诱道:“吾有一方可以兼之。”
“汝之求学、生计一应所费可由吾担之,学成之后若吾所需为吾效力十载何如?”子婴继续诱惑到:“若是天下太平无事,此意,自然作废。”
韩信听子婴这么一,脑袋瓜当下便了下来。
拜师学艺,学成之后为师效力一定年数,在此时也是很普遍的现象。
更何况,韩信本就是个有恩必报的人,先前子婴为其解难,甚至把自己的衣服脱下来给自己穿上,这一系列的举动本就让韩信对子婴心怀感激。
所以由这个公子出资资助自己求学,并负担自己的生活,自己学成之后为他效力十载,在韩信此时的脑瓜中感觉也是应该之举。
韩信这一答应,子婴当下长舒一口气,这诱拐未成年儿童也不是好干的事啊。
“汝既已饥,先进饭食吧!”子婴对韩信完扭头吩咐道:“去取笔墨来。”
淮阴城本就不大,韩信还没吃饱饭,夏可已经回住处一趟将笔墨竹简一应用具取了过来。
当着韩信的面,就在这桌子上子婴挥毫写就了这史上极为特殊的一张卖身契……不……用工劳务合同。
“吾韩信诺之,今赵子婴资吾学艺生计所费,待艺有所成,若招之无论身在何营,当即从之为其效力十载,如天下安然,此书作废!”竹简的下方子婴在上工工整整的写上了赵子婴三字。
“可曾识字?”书写完毕之后,子婴把这份协议递给韩信一观。
韩信了头,而后把协议的内容从头到尾看了一遍,内容很简单,基本上就是先前两人相约之事,故而略一打量,便抬头疑惑的看相子婴。
“即是约定,自然要有所凭证,若无异议,便在此上留而大名。”子婴仿若引诱灰姑娘吃苹果的巫婆一般,对这韩信道:“夫欲将兵百万,难道还不敢留己之名?”
子婴完,韩信当即把毛笔抄过,在子婴署名的一侧书写到:“此韩信诺之,若有违,天人共弃!”
而后便把竹简交于子婴。
一半是觉得好玩,一半是为子婴的话语所激。
子婴此举,并非不信韩信的承诺,相反当今古人的承诺他是极为相信的,哪怕达不到“得黄金百,不如得季布一诺。”的地步,但是古人对自己的承诺还是看的很重的。
只要从自己口中出,一般都会遵循。
然而韩信如今太了,还不足十岁,万一这孩子把自己年幼时的承诺忘了那可就好玩了。(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