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12.初衷(2/2)
一开始看见他和我说的话,我并没在意。的确,在我看来b萝已经死了,那个叫咸鱼的作者也死了,这为书友依然养着这两本书是一种无聊的行为。
但是当他说出了最后一句话,我忽然明白了什么。
我以为我得问题出在了小说的上面,我以为是我对小说的掌控力不当和个人情绪导致小说崩坏,从而沦落到如今这个境地,导致我在也不愿意去码字,但是事实呢?就算再这样我自认为已经无药可救的情况下依然有人愿意和我说‘挺好的’。
或许,现如今这一切的问题并不是出在我得文章上面,而是我本身上面。
我从一开始,就失去了初衷。女巫根本就不是出于兴趣和分享快乐的目的而出现,她的情节与过程完全是依照网文热点拼凑而成,换句话来说,我自认为完美的女巫,其实就是一个套着变身的小众套路文,一本从一开始就打着能捞一笔是一笔目的而写的文。
如果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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名合格的商业写手,这样的文或许可以给其带来诸多荣光。我并不是否定商业文如何,反而在我看来,成为一名合格的商业文写手是我的终极目标!
不过很显然就算写过一本均订五六千的书,我也没有半点长进。或者说从我五年前第一次写同人开始到现在,我至始至终都没变过;我至始至终也没成长过;我至始至终都是一个在自嗨的宅文写手。
自嗨是说白的话,但就我个人看来,我的自嗨就是——满足我的遗憾,满足看我书之人的遗憾,带给自己快乐,带给书友快乐,这就是我的自嗨。
听君一席话,胜读十年书啊
b萝在前几十万字,其实依然是充斥着我的风格的自嗨文。因为我的初衷就是带给自己和别人快乐,满足缺憾,所以我会写的顺风顺水,乐在其中,连载期间从未断更过一天,我开心,大家也开心。我很高兴我能让这么多人一起感受到快乐,由此,在这里,我深深的感谢着那位点醒我的书友以及到现在还坚持没有把我下架拉黑的书友(笑)
曾经我说过,b萝是我的负担,我的黑历史。这句话我并不打算收回,但是现在,我要在这句话结尾再加一句话,那就是:“b萝是我的负担,我的黑历史。但同时,他也是我写写手生涯里最至高无上的荣耀。”
这份荣耀让我与你们相遇,在这里我深深的感谢着诸位对我的信任。这两个月里与其说我在思考,倒不如说我是光明正大的给自己找了一个理由在逃避这一切。
但现在,我不会在逃避。不论下一本书的成绩时好时坏,不论有几个人会看,不论订阅几何,我在这里发下誓言我一定要完结。
不仅仅是为了还在信任我的你们,更是为了我自己。一个五年的老写手,如果连一本光明正大的百万完结作品都没有,我又有什么自称老写手?又有什么资格得到你们的信任?
下本书是一本我真正想写的书,我真正喜欢的书,在这里,有我想传达给你们的快乐,有我想和你们一起分享的日常。或许它没有b萝的节奏这么快,那么爽,但这是一本纯粹回归我个人风格的小说……可能会有些慢热和无趣,但事实上,写了几乎没有日常的b萝的我,以前就是一名纯粹日常宅文写手……
我希望,这一次我可以找回我的初衷,努力朝着一名合格的商业写手迈进。
这次的准备时间不会多久,最多三天就会和大家见面。因为大体的故事其实早在我没写b萝之前就隐约有了印象,每天闲着没事就在琢磨这些,换句话来说如果没有那次b站的刺激,或许我写的就是这本书,然后在默默的自嗨单机,依次循环(笑)
这本书是一本现代文(校园/b站/日常卖萌)关键字是洛天依。如果有兴趣的小伙伴可以加入我的qq群坐等消息。
不过说起qq群,在这里我要给那位利用我的信任然后清我群的某位一句话。
人亏天不亏,世道轮转回。不信抬头看,苍天饶过谁。
b萝之后我没少被人喷,我认了,人总是要在逆境中成长。但至少逆境里我一不偷二不摸三不抢,我行的端坐得直,而不是偷偷摸摸干一些见不得人的事儿,点到为止,就这样吧。
最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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qq群昵称为:二次元小说交流群。
我诚挚的邀请那些原因看到这里的书友,与我一起再次开启新的旅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