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十三章 嫣然少女日记三(1/2)
那天“八一”建军节,狂风暴雨,我狂草道:
妈妈的休闲生活,在我这里,已经变得十分枯燥无味了,甚至还让人有些厌烦!从何说起呢?
唉!早晨一起床,脸都没来得及洗干净,就又被叫到楼下跳绳(哪个人的暑假会有我这么苦?)!任务又是500个!对我来说,真是见怪不怪的味道了。
结果,只有一点儿还可以,我跑下楼的时间比昨天缩短了一些。
跳绳的时候,我看到妈妈身旁和头顶上有无数个蚊子在狂舞,也看到她在不停的挥舞手臂,或者拍打着自己的胳膊或者拍击着自己的腿。眼睁睁看着妈妈身上开始长出一个个大红包,突出了皮肤,又被她抓挠得一道道红划痕迹。我觉得心痛极了。妈妈,您辛苦了,您受罪了,我谢谢您啦!我向您保证,我绝不辜负您的期望,我一定要坚持下去,不达目的,绝不罢休!我肯定能行的。我从来没有这么坚信过我自己。
刚刚回到家里,窗外就开始了狂风暴雨。老天爷呀,您老人家怎么不早上它个半小时、一小时的动怒呀,那样,我也可以不用练跳绳了!故意气我也。
中午,我更像个倒霉蛋,又是吃土豆!老妈妈,土豆可是很容易发胖的呀。我的信心倍减了。
你问问全世界的人,也不会没有一个人说他不想玩的。我不说我想玩,但我真希望发出我的声音:以后,天天都能上拉丁舞课!
告诉你一个秘密吧,我老妈天天都看本姑娘的日记哦!她说,每天半小时,写500字,再加个题目,三年后,你的作文就是最好的!
她今天看罢,肯定会说:“你今天写得可不到500字噢!”
老妈——也是justso_so!不过,我也不能再向你诉说我今天的倒霉了,日记本!一边去——因为我现在已经已经——受不了了!
我要——上w·c!
妈妈要告诫我的话,叫我闷热狂躁:
今天,妈妈又说了早恋的坏处。我也觉得应该好好调整一下自己的心理状态。
只是我有个问题不明白,老妈说:你还不知道喜欢一个人的责任是什么?就不能谈恋爱。
喜欢一个人还有责任?我从来没有听说过。那是什麽呢?我想知道。老妈,请回答我——最好就写在纸上。
我相信,我肯定能调整好我的心态的。
老妈,放心吧。
在这下面空白处,妈妈写下了刚劲有力的潇洒字体:我以为喜欢一个人的责任就是,首先要对他人的一切负责任、尽义务;其次是对自己负责任。也就是说,只有得到了本科毕业证书或有了硕士学位,才能步入社会,也就是23岁了,有了一定的责任能力,在思想上理智、成熟,在生理上发育、成熟,在学业上初见成功的时候,再奢谈感情问题,这就是对自己和他人所负的最大责任。
我相信你——我的宝贝,一定能够成长为一个有责任心、有义务感,各方面均很优秀的好姑娘的。
那天阴云密布,我期待着妈妈的鼓励:
妈妈,时间已经慢慢地、悄悄地走近了20天了。现在想来,前些天真不该浪费了那些宝贵的时间,但世界上没有后悔药,我只能现在只争朝夕,抓紧时间了!
据我估计,到了您的假期结束那天,我的各项成绩可能会不尽如意。
可能我会哭?可能我会笑?更可能我会哭笑不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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