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四十三章 女大学生被焚案(2/2)
平傃知道,时下有一部李导演的电影《白蛇谋杀案》,正在如火如荼上映中。电影内,说死者的眼睛会留下最后罪犯的影像。这是文人们想当然设计的,实际上是不存在的事实。
在那部电影中,认定凶手的关键证据是一张被害人的照片。这张照片通过一项奇特的物证技术取得的。这项物证技术是对已经死亡的被害人的瞳孔进行拍照,从而将其被害人死亡前最后看到的形象用照片加以固定。
事实上,这项物证技术只是小说家的想象,现实生活中并不存在。
因为人眼呈像原理类似于数码相机,眼睛相当于照相机的镜头,而底片是通过视觉神经传送的生物电脉冲,这些东西只有大脑对其进行解读后,才能被我们所认知,用我们肉眼中是无法直接形成图象的。
所以,我们不可能通过对已经死亡的被害人的瞳孔进行拍照就取得其死亡前所看到的最后形象。
要想了解已经死亡的被害人死亡前最后看到的形象,除非能直接破解视觉神经传送到大脑的生物信号,就现在的科学技术而言,根本无法做到这一点的。
然而,这个不可能取得的证据,却是影片中唯一加以描述的证据。除此之外,对“银蛇杀人案”进行侦查活动的剧情一直没有得到充分展示。这样不仅无法使警察在侦查活动的推进过程中同连环杀手展开互动,使其形象都难以有模糊逐渐向清晰转变,而且也导致认定凶手的证据链根本不够完整,存在着极大的可疑性,使得杀人案件得以破获的结局显得非常突兀。
这是平傃看完影片的感受,却万万没料到,居然有罪犯来效仿啦。也就是说,此案罪犯极有可能担心自己被死去的女孩眼睛呈影像而被追踪他的杀人罪行,便采取了现场焚尸,以毁灭可能存在的证据。
如此,平傃决定,从追查女大学生胡漾生前最后一天的行踪为突破口,查觅真凶。
果真,一个刚刚大学毕业的——大四女生胡漾的老乡——一个叫费华的男大学生就浮出了水面。
平傃带着刑警小伙子们火速赶至其老家的时候,恰遇费华刚回家看完父母,正要潜逃呢,居然在村口大树下,被逮了个正着。
费华一听说,来着是通海市刑警大队的,立刻转身便逃生,自然被训练有素的刑警小伙子们迅速拿下。
回程的面包车内,费华便交代了犯罪事实。
原来,他的杀人动机居然就是乞求女同乡胡漾帮他找份中学的教学工作,被拒绝被鄙视后便激情杀人!
焚尸的动机真的就是因为刚刚看过电影《白蛇谋杀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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