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一百章 机智警花(第三更)(1/2)
平傃自认自己没有沉鱼落雁之容,也没有蒿嫣然似的妖娆娇嫩之貌,但她作为警花也清楚知道,自己也是妩媚文静的靓丽警花一枚。
身边总有追求者,便是铁证。所以如何面对异性的各类示好,她和警官大学的女同学们该如何面对不爱之人不伤彼此的解脱出来,私下里也有过多次切磋的。
特别是这样一个命题:假如一个单身女子,在黑夜里,一个人行路,邂逅了一个强歼犯或抢劫犯,你该怎么办?
这样的问题,那时候简直是争论的热火朝天,仁者见仁,智者见智。
就在这样的讨论争执中,每一位准警花,大体上对自己未来如果遇见了这类犯罪,该怎样出手,都有了一个比较清醒的预案。
对于办公室内的性骚扰,就像夜行的单独女子遇见歹徒一样,如果你喊的是:抢劫了,强歼了,等等,会有人来救助么?就算是嚎叫:抢钱了,抢东西了,也未必会让附近的人舍命来救助的。不是每个人都愿意将自己主动放入危险境地内的。
因为这类案子,参与人会遇见很多的麻烦,比如事过之后,需要被警察询问口供或协助破案之类的,搞不好,还会让不法分子的骚扰闹上身,对于一些人来说就算得不偿失了。公理道德范畴上、人道主义援助上,遇见了就该提供帮助的,但是这样呼喊而得到援助的概率会很低的,所以平傃以为不能提倡!而是应该智取。
这样的事情,每个人不是不肯,也不是不能,就是大多数人,还有很多其他的事情要去做的,怕麻烦也是可以理解的。
每一个正常的公民都不喜欢自己被打扰到。这也算正常心态吧,并不该有所谴责。毕竟,这个大千世界里,并非每个人都乐意或应该去做一些与已无关的事情的,也不是每个人必须都得去做路见不平,要拔刀相助的事情的。
虽然,如果你是一个有道德有担当的人,就应该去做一些法律赋予你的权利和责任的事情,但有的事情,没人可以强求任何人去做的。
这也便是为什么新闻媒体长期以来,一直都给予那些拔刀相助的人们以见义勇为等等荣誉勋章来赞美的缘故!但是,平傃以为如果自己靠睿智就能救助自我的话,为什么不做呢?
就算在公安局刑警大队内,你这样喊叫救命救命呀,强歼强歼了,刑警小伙子们会来救否?让所有人至于难堪尴尬甚至罪人境地,能好得过睿智解脱吗?
毕竟大家都是刑警,这里又是高副局长的办公室,你半夜三更来的又是人家的寝办合一地方,何谈违背妇女意志?
而呼叫救火,是的,救火,又有哪个路人或刑警不会奋不顾身地前来相救?救火,是件简单易行的事件,基本上不参搅其他的麻烦!急救他人于水深火热之中,是每个人都有的英雄情结,自然帮人也可以帮到底!
人性,使然,也不为过的。就像老人跌倒在地,你救助与不救助?这是个还需要准备证据的问题,太麻烦啦。
所以学生时代的平傃就决定:倘若未来人生路途中,不幸邂逅了这类事情,那就大喊大叫:“失火了!救火呀!”
这是最能招引人来的理由。
当然,这,其实也是她上大学的时候,从一本犯罪心理学的书籍上得到的启发。那时候,平傃就想过,作为准警花,如果这辈子受到性侵犯的话,她要高呼:救火呀!救火呀!只有这样,人们才会不惜一切代价地相救。而性侵犯者一旦见到有人来相救,多数会即刻逃窜的。
而那晚的邂逅与苦难,是因为平傃在执行任务,在出警,还有蓦然而至的一种诱惑一份强硬一介气息,让平傃坠入了万丈深渊。
现如今,发生这样的事件,会是在这里——顶头上司、高副局长兼刑警大队长的办公室内,这是平傃万万没想到的。
是真的么?今日今夜,着火了,救火啦!救火啦!居然会在自己的顶头上司——一个堂堂的公安局副局长的寝卧里使用上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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