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二百九十四章 出手(1/2)
沈潇几乎已经处于绝望的边缘,她觉得自己今晚恐怕就要被这三个畜生给毁了,她是那么骄傲不可一世的女人,她绝不允许自己的人生中出现类似这样半点污点。
她早已经在心中做好了打算,若是这一次齐衍真的没有出现,那么事过之后,她也不要继续在世上苟活,她会一死了之。
那个刀疤男人嘴角的笑意越来越放肆,他甚至还和身边两个小弟相视一笑,满脸都是猥琐。
“这么正点的妞,我可是好久都没有碰到过了,今天老子要尝尝鲜,你们别急,老子好了,下一个就是你们!”
刀疤男人甚至都把前后顺序都安排好了,的确,月黑风高夜,这地方又僻静,平常不会有什么人经过,这女人今晚就是他们的盘中之物!
“放开我,如果你们今晚敢对我做什么,我保证明天就会让你们后悔!”
沈潇用了自己的最后一丝力气,超他们大喊,她的嗓音很有魄力,三人竟然怔了几秒钟,似乎被她的话惊吓到了,不过很快,刀疤男人率先反应过来。
他嘲笑道:“呵呵,女人你真当我们是傻子啊,你要是有本事,也就不会等到明天再让我们后悔了,你现在就可以让我们后悔!”
“我告诉你,你这样的女人我见多了,不就是仗着嫁了个有钱的老公么,我今天就是要让你们这些上流社会的人看看,你们平时一点都没有放在眼里的下等人,是怎么样把你们毁了的!”
说这话的时候,刀疤男人脸上有一抹凶狠之色闪现,他似乎想到了一些事情。
他在做混混之前,也是一个老实的农民工,曾经也想着要努力工作,然后把赚来的钱全部寄回家里去,他也想着只要自己认真踏实,总有一天他也可以过上像那些富人那样的生活。
却万万没有想到,他这样子的梦在某一天忽然就被打破了。
那一天他照例要从租的地下室赶到工地去上班,因为走的急,所以不小心撞上了一个正往地下室走的女人,那个女人穿着一身皮草,浑身散发着一股名贵的香水味,不仅如此,她手上,脖颈上都带着金项链,在阴暗的地下室泛着闪闪金光。
整个人走起路来都摇曳生姿。
他因为起吃了五分钟,所以走的比较急,没看清楚前面的路,于是就直挺挺地与那个贵妇撞了个满怀,那女人不知怎得,竟被他一下子撞到在地上。
他其实也没有用多大的劲,虽然感到奇怪,但他还是马上就上前把那女人扶了起来,小心翼翼地问她有没有受伤,谁知道那个女人没有先说话,对着他的脸就是一巴掌,声音清脆,在小小的地下室中回荡。
这一巴掌,倒是把他彻底打懵了。
他愣了几秒,谁知那女人还没有就此罢手,站起来之后就冲着他破口大骂:“你他妈没长眼睛啊,没看见前面有人啊,你知不知道我这衣服买来有多贵,还有我刚洗好澡,正准备出去陪我丈夫应酬,你这一下子,你知不知道你耽误我多少事情!你赔的起么你!”
女人尖着嗓子,在他耳边大声吼道,他愣了很久,直到那个女人突然伸手用自己的指甲把他的手臂抓出了一条血痕,他才回神,收回了自己的手臂,眼神有些不友好。
“你看什么看,你撞了我,竟然还敢用这种眼神看我!”
那个女人见他面露不善,不由得更加生气,她冲着他喊叫得更凶了,这么大的动静,自然把不远处的保安吸引过来了。
本来他住在地下室就是非法的,再加上他又和小区的住户闹了这么大的事情,他马上就被赶走了,更巧的是,那个女人的丈夫,就是他工地的老板,所以这下一来,他的工作也没有了。
他一下子什么都没了,在这个城市找工作又哪是那么容易的事情,那女人的丈夫似乎是房地产的大鳄,他和许多朋友都打过招呼,让他们绝对不要用这个男人,因而这样一个月下来,他根本没有找到工作。
自然也没有钱往家里寄回去。
他在乡下还有一个病重的老母亲,没有钱往乡下寄,老母亲马上被医院赶了出来,乡下的小医院,从来都只是认钱不认人的。
重重噩耗传来,他终于忍受不住这个打击,选择要报复这个城市。
于是他收了几个兄弟,每天晚上就出来寻找类似沈潇这样的女人,这也就是沈潇今天会碰到他们的原因。
刀疤男人忽然伸出了自己的手,朝着沈潇的胸部抓去,一把握上了她的柔软,而后不管她的竭力反抗,粗暴地撕开了她的上衣。
沈潇感到胸前一凉,眼泪已是随之滑落。
“混蛋,混蛋!”
她无力喊叫,只能在心中默默咒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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